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形控股”)持有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8,575,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8%;实控人徐俭芬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71,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实控人郑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04,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成形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07,3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徐俭芬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368,7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郑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9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本次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减持 15,36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6,460,000
宁波成形控股有 5%以上第一 股
98,575,532 32.08%
限公司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72,115,532
股
IPO 前取得:4,600,000 股
5%以上非第
徐俭芬 17,671,360 5.75% 其他方式取得:13,071,360
一大股东
股
IPO 前取得:3,151,000 股
郑功 5%以下股东 12,104,882 3.94% 其他方式取得:8,953,882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98,575,532 32.08%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 19,592,160 6.38%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郑良才 17,671,360 5.75% 实际控制人之一
徐俭芬 17,671,360 5.75% 实际控制人之一
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 17,287,200 5.63%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郑功 12,104,882 3.94% 实际控制人之一
合计 182,902,494 59.53%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宁波成形控股有 3,073,204 1% 2021/6/3~ 5.36-6.05 2021 年 5 月 12
限公司 2021/7/19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因
区间
宁波成形控股有 固定:307,328 固 定 : 2021/8/31 按 市 IPO 前取得、 进 行 资产管
协议转让减持,固
限公司 股 0.1% ~ 场 价 资 本 公 积 转 理
定:307,328 股 2021/12/1 格 增股本所得
徐俭芬 固 定 : 固 定 : 2021/8/31 按 市 IPO 前取得、 进 行 资产管
协议转让减持,固
13,368,768 股 4.35% ~ 场 价 资 本 公 积 转 理
定 : 13,368,768 2021/12/1 格 增股本所得
股
郑功 固 定 : 固 定 : 2021/8/31 按 市 IPO 前取得、 进 行 资产管
协议转让减持,固
1,690,304 股 0.55% ~ 场 价 资 本 公 积 转 理
定:1,690,304 股 2021/12/1 格 增股本所得
1、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上述
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3、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承诺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1)锁定期届满(包括或有的延 长锁定期);(2)如发生承诺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承诺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条件达成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在减持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 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签约后尚需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广大投资和精微投资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