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本次激励计划”)、《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及范围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3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买卖本
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出具
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自查期间内,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 合计买 合计卖出
号 称 买卖期间 入 (股) 备注
(股)
2021 年 9 月 1 日经
1 陈伟 2021.05.24~2021.05.28 100 100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2 杨连仙 2021.04.12~2021.07.27 35500 39300 激励对象
3 郦大钟 2021.07.12~2021.07.26 700 0 激励对象
4 米国海 2021.04.20~2021.06.17 2000 2000 激励对象
5 李学勇 2021.05.07~2021.08.19 1400 1400 激励对象
6 张长春 2021.07.20~2021.08.05 400 400 激励对象
7 耿志鹏 2021.04.07~2021.05.28 1800 1800 激励对象
8 宁志模 2021.08.12~2021.09.01 1100 1100 激励对象
9 张德阔 2021.05.12~2021.09.27 800 600 激励对象
10 马明 2021.08.23~2021.08.24 100 100 激励对象
11 姜伟 2021.04.12~2021.04.12 0 200 激励对象
12 张佳丽 2021.04.12~2021.09.27 4600 2600 激励对象
13 张燕红 2021.04.23~2021.09.17 2700 2700 激励对象
14 王慧 2021.07.22~2021.09.27 800 800 激励对象
序 股东名 合计买 合计卖出
号 称 买卖期间 入 (股) 备注
(股)
15 王春生 2021.05.10~2021.05.14 200 200 激励对象
16 秦文芳 2021.06.18~2021.06.22 100 100 激励对象
17 沈双萍 2021.04.20~2021.04.20 0 100 激励对象
18 张冠成 2021.04.20~2021.04.20 0 100 内幕知情人
19 赵策 2021.04.21~2021.07.15 100 300 激励对象
20 薛方凯 2021.03.30~2021.04.27 200 800 激励对象
21 李喜明 2021.07.26~2021.08.30 100 100 激励对象
22 邢荣康 2021.03.30~2021.04.12 100 100 激励对象
23 田甜 2021.04.06~2021.04.06 0 100 激励对象
24 宗群 2021.05.10~2021.08.24 700 500 内幕知情人
25 孙健 2021.04.13~2021.04.13 100 0 激励对象
26 孙莉敏 2021.06.16~2021.06.24 1600 1600 激励对象
27 吴敏 2021.06.29~2021.08.30 3400 3400 激励对象
28 顾志浩 2021.03.30~2021.09.24 7500 7900 激励对象
29 索普善 2021.04.28~2021.06.09 700 700 激励对象
30 徐淑芳 2021.07.14~2021.07.14 100 0 激励对象
31 任光振 2021.08.19~2021.08.19 0 300 激励对象
32 郭鸣 2021.06.23~2021.06.30 200 0 激励对象
33 范建川 2021.05.26~2021.07.05 1400 1400 激励对象
34 李明 2021.08.02~2021.08.31 800 500 激励对象
35 韩后良 2021.07.27~2021.07.27 100 0 激励对象
36 唐烨 2021.07.22~2021.07.22 100 0 激励对象
37 梁玉洁 2021.06.24~2021.09.27 400 300 激励对象
38 李荆州 2021.03.29~2021.09.27 200 300 激励对象
39 赵志民 2021.08.09~2021.08.24 100 100 激励对象
序 股东名 合计买 合计卖出
号 称 买卖期间 入 (股) 备注
(股)
40 康志军 2021.04.29~2021.07.20 300 100 激励对象
41 李超续 2021.05.07~2021.06.02 300 300 激励对象
42 宋福亮 2021.04.20~2021.08.20 3200 400 激励对象
43 高宇 2021.08.05~2021.09.23 300 300 激励对象
44 刘贺 2021.08.02~2021.08.25 500 500 激励对象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并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根据上表所列示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其本人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未向任何人员透露且未有任何人员向其透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未受知悉公司可能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的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