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
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