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经济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本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其中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数量不超
过1,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
2、预计公开发行的新股总数不低于1,000万股,公开发售的存量
股总数不高于1,000万股,最终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数量、存量股
发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及发行时的
法律法规要求协商确定。公司承担公开发行新股的承销费,参与存量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售的股东按股份比例自行承担存量股发售的承销费,其他发行相
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若涉及公开发售股份,由本公司全部股东按发行前的持股比例
公开发售相应数量的股份,各自最终转让数量将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4、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各自所有,公司将不会获得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不超过8,000万股,具体数量根据新股发行数量与老股转让数量最
发行后总股本 终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现全及其配偶孙利娟、王现全亲属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 王现国、侯万富共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愿锁定承诺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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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股东陈绪潇、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壮、贾玉玲、 姜洪章、
刘增祥、姚长明、谢海春、顾南君、徐波勇、王培德、孙海文、姚刚、
王兴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王现全、李壮、姚长明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陈绪潇、贾玉玲、孙利娟、王现国、侯万富除遵守上述
承诺外,还承诺:在其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其亲属离职
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王现全、孙利娟、陈绪潇、贾玉玲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本人或其亲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承诺。(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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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