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9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控股股东 CambridgeIndustrie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CIG开曼”)持有公司股份 44,882,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9%。本次 CIG开曼解除质押 4,020,000 股,本次解除质押后,CIG 开曼持有剑桥科技股票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量调整为6,400,000股,占CIG开曼持有公司股数的14.26%,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先生直接持有 CIG
开曼 100%股权,并通过 CIG 开曼间接控制剑桥科技 17.79%股权。同时,GeraldGWong 先生直接持有 HongKongCIGHoldi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HKHolding”)50.40%股权,并通过 CIG Holding 间接控制剑桥科技 3.32%股权。此
外,Gerald G Wong 先生与赵海波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赵海波先生直接持有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令科技”)99%股权,并通过康令科技间接控制剑桥科技 4.94%股权。综上,Gerald G Wong 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剑桥科技 26.06%股权。CIG 开曼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6,400,000 股,占 CIG 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 9.74%,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 CIG 开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20,000 股
限售流通股(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质押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0-085)。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 CIG 开曼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CIG 开曼被质押的 4,020,000 股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本次解质股份 4,0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9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
解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持股数量 44,882,646 股
持股比例 17.7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6,4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2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4%
本次解质股份不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押前累计质 质押数量 押后累计质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押数量 押数量
CIG 开曼 44,882,646 17.79% 10,420,000 4,020,000 6,400,000 14.26% 2.54%
康令科技 12,470,234 4.94% - - - - -
HK Holding 8,365,099 3.32% - - - - -
合计 65,717,979 26.06% 10,420,000 4,020,000 6,400,000 9.74% 2.54%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