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11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 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 开曼”)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7,384,4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 股,下同)的 18.79%。上述股份来
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
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CIG 开曼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 CIG 开曼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内 CIG 开曼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01,772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
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权益变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内,CIG 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北京康令”)、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 Holding”)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6.98%减少至25.88%。CIG 开曼、北京康令和 HKHolding(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10%,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Cambridge Industries 5%以上第 IPO 前取得:21,430,375 股
一大股东 47,384,418 18.79% 其他方式取得:25,954,043 股
Company Limited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Cambridge Industries 47,384,418 18.79%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Company Limited
第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 北京康令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
一 (普通合伙) 12,470,234 4.94% 控制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组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Hong Kong CIG Holding 8,365,099 3.32%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Company, Limited
合计 68,219,751 27.05% —
注:2021 年 11 月 17 日,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更名为井冈山康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数量 当前持
(股) 比例 方式 (元/ 额(元) 情况 (股) 股比例
股)
Cambridge 2021/9/8 集中 12.71 未完成:
Industries 2,501,772 0.99% ~ 竞价 - 35,173,739. 2,542,639 44,882,646 17.79%
Company 2021/9/29 交易 15.59 95 股
Limited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 1%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 1%的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039,951 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 股,
下同)的 26.98%。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股份前,已分别履行了预先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65)、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权益变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63,6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26.98%
减少至 25.88%。根据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 住所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义务人基 1111, Cayman Islands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09/14- 人民币普通股 2,321,972 0.92%
明细 2021/09/29
合计 / / 2,321,972 0.92%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义务人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 2 号院 1 号楼 B 座四层 4008-26 号注
本信息 权益变动 无
时间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明细 集中竞价 无 人民币普通股 0 0%
合计 / / 0 0%
注:2021 年 11 月 17 日,住所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井财小镇内 E-0021(集群注册)。
名称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 住所 Unit 501-502.5/F., Hanford Commercial Centre, 221B-E Nathan Road,
义务人基 Jordan, KL, Hong Kong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 2021/11/15- 人民币普通股 44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