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022,739.48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568,501,096.37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2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4,821.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分配预案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向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演变,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向发展。
公司目前同时处于开发建设的项目较为集中,2018年以来公司先后中标了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天长市文化艺术中心、平阳县文化中心等项目,为保证公司中标项目的顺利执行,并带来公司在营业收入方面的快速增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拟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为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实现提升长期的盈利能力,不断促进公司未来高质量增长与新价值创造,实现与投资者对未来利益的共享,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主业优势的夯实,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出现。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