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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9 沪市 海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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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9:海汽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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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主承销商: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 7,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
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7,9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5,5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3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2 元/股。
海汽集团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 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发行“ 海汽集团” A 股 7,90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9,831,215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94,132,891,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2517717%。
配号总数为 94,132,891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094,132,89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971.85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7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1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755315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T+1 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
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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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7 月 1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6 月 29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
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
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
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7 月 1 日(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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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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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
盖章页)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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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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