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对《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3 年 06 月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3 年 06 月
19 日至 2033 年 06 月 18 日。 19 日至长期。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就重大关联交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就重大关联交
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2 值的 5%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时,须经 值的 0.5%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时,须
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书面认可,独 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
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
依据。 的依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