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5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5 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1,414.00 万份调整为 1,411.00 万份。
根据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5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
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
3.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建材集团
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发人字〔2021〕313 号)。
4.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 名激励对象
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系该激励对象家属在不知悉股权激励事项的情形下对该激励对象证券账户进行的操作,其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其对应权益数量 3 万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
对象人数由 246 名变更为 245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14.00 万份变更为
1,411.00 万份。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 名激励对象在
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系该激励对象家属在不知悉股权激励事项的情形下对该激励对象证券账户进行的操作,其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其对应权益数量 3 万份。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 名激励对象在
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系该激励对象家属在不知悉股权激励事项的情形下对该激励对象证券账户进行的操作,其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其对应权益数量 3 万份。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