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3. 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晓明,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 7 月至
2019年 4 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张海英,199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元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 15家。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远学,2014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两项
合计人民币 70 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收费标准确定。由于审计范围扩大,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