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2023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752,543.17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53,229,531.6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2,673,210.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29,610,198.8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9,792,2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153,82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手续费 239.00
加:银行存款利息 678,704.5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238,836.67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52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 10,911,509.4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13,088,49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全部到位,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1 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13,088,490.5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56,795.38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76,752,853.21
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22,963,390.75
补充流动资金 153,789,462.46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减:手续费 -
加:银行存款利息 854,908.5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233,750.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余额
户名称
江苏鹿山新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599657130083 4,716,471.91
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广州鹿山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 3602005729200947357 4,679,974.72
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先进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12312610828 3,410,114.53
料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3656910106 5,941,063.31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3001405617 10,491,212.20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 29,238,836.67
注:“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 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