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2022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98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45,524,508.6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2,370,960.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25,426,205.8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8,192,096.8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35,246.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减:手续费 115.00
加:银行存款利息 479,904.9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745,184.0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户名称 余额
江苏鹿山新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599657130083 4,971,577.57
料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营业部
广州鹿山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料股份有限公 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3602005729200947357 1,837,249.98
司 区支行
广州鹿山先进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12312610828 4,976,946.68
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料股份有限公 广州科学城支行 120903656910106 525,521.87
司
广州鹿山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料股份有限公 广州开发区支行 8110901013001405617 4,433,887.96
司
合计 16,745,184.06
注:“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6,191,696.90 元,详见
附表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34 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2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000.00 万元。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鹿山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鹿山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鹿山新材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