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 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98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扣除其
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22,457,090.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2 年 6 月 30 日余
户名称 额
江苏鹿山新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有限公司 州分行营业部 15599657130083 6,614,642.62
广州鹿山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3602005729200947357 6,530,442.08
行
广州鹿山光电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料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120912312610828 10,532,105.42
广州鹿山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股份有限公司 州科学城支行 120903656910106 5,764,606.39
广州鹿山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股份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8110901013001405617 16,334,110.62
合计 45,775,907.13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16,221,573.3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680,010.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8,706,150.0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2,565,563.3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69,850.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 207,577.7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775,907.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134 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2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
币 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 元(含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45.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688.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688.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