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98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52,543.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090.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0,667,188.23
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16,221,573.37
其中: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680,010.00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8,706,150.00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2,565,563.3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69,850.00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0
减: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 207,577.7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775,907.13
(三)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6月30日余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名称 额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
15599657130083 6,614,642.62
限公司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司广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 3602005729200947357 6,530,442.08
份有限公司
行
广州鹿山光电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
120912312610828 10,532,105.42
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
120903656910106 5,764,606.39
份有限公司 州科学城支行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
8110901013001405617 16,334,110.62
份有限公司 州开发区支行
合计 45,775,907.13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 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其中,功能性聚
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和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因此暂无法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
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信息一致。
五、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2 年 8 月 2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45.7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5,688.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5,688.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2 年 1-6 月: 35,688.8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