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6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9,201 万股的
1.78%。其中首次授予 1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9,201 万
股的 1.54%;预留 2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9,201 万股的
0.2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4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自编 1 栋、自编 2 栋、自
编 3 栋、自编 4 栋
主营业务: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的高分子热熔粘接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 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热熔胶膜产品。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汪加胜、唐舫成、杜壮、容敏智、龚凯颂,
其中容敏智、龚凯颂是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钟玲俐、唐小 兵、林欣,其中林欣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汪加胜、副总经理 唐舫成、副总经理韩丽娜、副总经理兼董秘唐小军、副总经理郑妙华、财务总监李嘉
琪。
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693,205,534.42 1,011,511,935.47 794,973,95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964,001.67 115,739,711.94 71,942,78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02,672,916.99 103,476,068.48 62,537,169.14
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55,278,029.60 642,314,027.93 526,574,315.99
总资产 1,365,896,732.47 966,331,755.58 733,785,742.15
每股净资产(元/股) 10.94 9.31 7.63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4 1.68 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4 1.68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49 1.50 0.91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7 19.80 14.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4.69 17.71 12.75
资产收益率(%)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9,201 万股的 1.78%。其中首次授予 1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9,201 万股的 1.54%;预留 2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9,201万股的0.2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41%。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53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限制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例
的比例
唐舫成 董事、副总经理 6 3.66% 0.07%
杜壮 董事 3 1.83% 0.03%
唐小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3.66% 0.07%
郑妙华 副总经理 6 3.66% 0.07%
李嘉琪 财务总监 6 3.66%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5 70.12% 1.25%
(48 人)
预留部分 22 13.41% 0.24%
合计 164 100.00% 1.7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3.3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3.3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53.86 元的 50%,为每股 26.93 元。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