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XZB TECH 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且不超过1,500
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
过1,5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750万股,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扣除股
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转让股份的股东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佐丰投资、佑源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福和投资、丰友生、潘兴泉、冠誉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次
该部分股份。此外,公司股东福和投资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姚小杭担任公司
发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前股 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东所 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持股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徐纳、胡欣、丰友生、黄相梅、许
份的 雪权、王建军、姚国兴、张盈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
流通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限制
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及自
愿锁 公司股东佐丰投资、佑源投资、福和投资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纳、胡欣、
丰友生、姚国兴、张盈承诺:(1)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定股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
份的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承诺 履行。(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不再作为公
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分别购回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的老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佐丰投资、佑源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股东福和投资、丰友生、潘兴泉、冠誉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