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条件,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