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易兰女士、高振忠先生、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进行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由 18,000.00 万元调整为9,980.00 万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总额亦分别由 74,000.00 万元、60,000.00 万元相应调整为 65,980.00 万
元、51,980.00 万元,并同步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等的调整情况,同步修订了《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等的调整情况,同步修订了《华立股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金额等的调整情况,同步修订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