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 全筑 公告编号:临 2023-11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全筑股份”)收到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西实业”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森西实业将于2023年4月19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告编号:临2023-064)。
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
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82)。
现就全筑股份预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
根据《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10时召开。为节省债权人参会成本、提高会议效率,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破栗子平台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如关于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任何问题,请与公司临时管理人联系。临时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15楼,收件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邮政编码:200235,联系电话:15221540425,联系人:康律师、朱律师,邮箱:qzgfglr@163.com。
2、如需联系临时管理人,请于法定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及下午2:00至5:30拨打上述联系电话。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