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集团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890,526,978.17 元,当年集团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90,526,978.17元,加上期初集团公司未分配利润 2,303,311,506.35 元,扣除 2021 年利润分配60,804,000.00 元,本年累计可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3,034,484.52 元。
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5,559,530.64 元,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 45,559,530.64 元,加上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63,820,694.21 元,扣除 2021 年利润分配 60,804,000.00 元,本年度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548,576,224.85 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三)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作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0,804,000.00 元。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83%。
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 890,526,978.17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60,804,000.0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的比率为 6.83%。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坚持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深耕,致力于向全球持续提供新能源、新材料优质产品和最佳解决方案;从行业形式与发展趋势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经明确,为实现 2030 年碳达峰,新能源无疑将成为能源增量的主力军;就公司而言,结合公司发展现状,推进现有产业链延伸与完善,由一站式电解液材料供应商向电解液与材料综合平台服务商转型升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与扩张阶段,主营业务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电解液相关材料,化工产品销售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 83.16 亿元,归母净利润 8.93 亿元。为实现产业链
延伸与完善,由一站式电解液材料供应商向电解液与材料综合平台服务商转型升级。公司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建设包括东营 3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1.1 万吨/年添加剂项目、10 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武汉 22 万吨/年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眉山 3 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等,资金需求量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公司现状及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新项目建设与投资力度,对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公司从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
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行业发展新形势。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上述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与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主要是建设包括东营 3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1.1 万吨/年添加剂项目、10 万吨/年液态锂盐
项目;武汉 22 万吨/年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2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眉山 3 万
吨/年硅基负极项目等
上述项目投资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和直接融资或银行贷款解决。预计公司上述项目投产后年均实现营业收入 225.57 亿元,利润总额 16.20 亿元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拓展与完善,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产能扩张、技术研发、装备升级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拥有
必要、充足的自有资金可以满足未来项目建设的需要,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0,804,000.00 元。
该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