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后,发表意见如下:
l、公司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内容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次投资情况。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