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20 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冯林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4,714,624.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383,237,77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7,600,000 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 375,637,774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22,538,266.44 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022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78,584,235.6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结合公司本年度已实施分红金额合并计算,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1.9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有关章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4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7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0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0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0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报告、年度报告 指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爱普香料、爱普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发行人
本报告期、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期、本期 指 2022 年度,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内、年内、年度内、本年 月 31 日
年初、期初、本年期初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
年末、期末、本期末、本期期末、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
上期、上年、上年同期 指 2021 年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期末、上年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食用香精 指 为公司的产品分类,包括食品用香精和烟
草用香精。
日用香精 指 由日用香料和辅料组成的混合物,代表了
一定的香精配方。
为食用香精的一种,应用于食品领域的香
精,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由食品用香料
和(或)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与食品用香
食品用香精 指 精辅料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
混合物(只产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置
品除外),它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辅
料。通常它们不直接用于消费,而是用于
食品加工。
为食用香精的一种,应用于烟草领域的食
用香精,属于工业制品。可分为表香香精
及加料香精。前者是以挥发性香料混合物
对各种原料烟叶经加湿、混合、切细、干
燥后加香,目的是使制品的烟味或香气多
烟草用香精 指 样化,显出制品的特色,修正原料的不良
性质,加强其良好性质;后者是调和烟味
或发挥某种香味特殊性的水溶性混合物,
可含多种不挥发成分(如糖、甘草、可可、
巧克力、天然提取物等),大多在切细原
料烟叶前使用。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
食品添加剂 指 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
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配料 指 公认安全的可食用物质,用于生产制备某
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爱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Apple Flavor & Fragrance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pple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魏中浩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玮华 叶兵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