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21号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定价方式、申购缴款、中止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2、本次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T
日)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6年6月23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6年6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70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4,816万股。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2016年6月16日(T-3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5、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单个配售对象,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16年6月14日(T-5日)之前20个交易日(含T-5日)应当持有1,000万元(含)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
网上投资者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方可参与本次网上发行。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其2016年6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6、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参与询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初步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76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新宏泰”,股票代码为“6030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1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3,705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1%。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2016年6月16日(T-3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只有符合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程序”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址(https://120.204.69.22/ipo)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6年6月20日(T-1日)刊登的《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申购。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6月21日(T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7、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16”。网上网下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发行公告》中披露。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6月8日(T-7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年6月8日(周三)
T-6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和原件扫描版核查资料
2016年6月13日(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资料进行核查
T-5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和原件扫描版核查资料
2016年6月14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资料进行核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和原件扫描版核查资料截止日
T-4日 (17:00截止)
2016年6月15日(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资料进行核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T-3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2016年6月16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资料原件(15:00截止)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6年6月17日(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年6月20日(周一)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6年6月21日(周二)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T+1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6年6月22日(周三)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2016年6月23日(周四)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2016年6月24日(周五) 包销金额,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6年6月27日(周一)
注:(1)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或因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
(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