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0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 889 号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2,679,9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3.43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石良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周心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郭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常玉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恽俊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52,679,9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候选人:石良希 152,622,915 99.9626 是
2.02 候选人:张世洪 152,622,915 99.9626 是
2.03 候选人:耿卫东 152,622,915 99.9626 是
2.04 候选人:恽俊 152,622,915 99.9626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候选人:钱明星 152,622,914 99.9626 是
3.02 候选人:师文林 152,622,914 99.9626 是
3.03 候选人:彭涛 152,622,914 99.9626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候选人:施五影 152,622,913 99.9626 是
4.02 候选人:梁霞 152,622,913 99.9626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 57,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2.01 候选人:石良希 405 0.7055
2.02 候选人:张世洪 405 0.7055
2.03 候选人:耿卫东 405 0.7055
2.04 候选人:恽俊 405 0.7055
3.01 候选人:钱明星 404 0.7038
3.02 候选人:师文林 404 0.7038
3.03 候选人:彭涛 404 0.7038
4.01 候选人:施五影 403 0.7020
4.02 候选人:梁霞 403 0.702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 1 为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焕焕、程思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