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及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修订后的发行方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修订前】: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20.43 元/股)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友好协商,确定为 20.43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P1,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每股送股/转增股本数为 N,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为 D,那么: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P1=P0/(1+N);如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P1=P0-D;如同时发生前述两项情形时,P1=(P0-D)/(1+N)。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311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700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7,311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年产 55 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 160,000 135,000
体化生产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22,311 22,311
合计 182,311 157,311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修订后】: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20.43 元/股)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友好协商,确定为 20.43 元/股。
2021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发行人 2020 年度上述权益分派已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20.43 元/股-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 0.4 元)/(1+每股转增股本数 0.4 股)=14.31 元/股(向上保留两位取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P1,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每股送股/转增股本数为 N,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为 D,那么: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P1=P0/(1+N);如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P1=P0-D;如同时发生前述两项情形时,P1=(P0-D)/(1+N)。
2、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4,261.8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700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021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发行人 2020 年度上述权益分派已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调整后
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7,700万股×(1+每股转增股本数0.4股)=10,78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4,261.8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年产 55 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 160,000 135,000
体化生产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19,261.8 19,261.8
合计 179,261.8 154,261.8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系已扣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2021 年 1月 27 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5,000 万元后的金额。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方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方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