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周四)下午 14:30 分
二、会议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建议优先网络方式参会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路 1018 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 楼会议
室
四、与会人员签到:2024 年 2 月 22 日(周四)下午 14:10 分
五、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一项:董事长靳坤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第二项:董事长靳坤先生统计并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
第三项: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
第四项:董事长靳坤先生宣读并介绍有关议案;
第五项:股东对议案予以审议并进行表决;
第六项: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第七项: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第八项:董事长靳坤先生宣读股东大会现场决议;
第九项: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董事会会议决议与会议记录;
第十项:董事长靳坤先生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六年届满离任。离任后贾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包维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简历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包维义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议案二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
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及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2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议案三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变更情况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管理制度及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