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靳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6,88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0%,本次质押展期后,靳坤先生累计质押股份 51,816,88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48.48%,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4%。靳晓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748,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本次质押展期后,靳晓堂先生累计质押股份 17,381,178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62.64%,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632,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4%,本次质押展期后,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69,198,06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关于办理所持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获悉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办理了质押展期,并已完成办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是否为 是否补充 原质押到期 展期后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资资金用
本次质押股数 原质押起始日 质权人
称 股股东 限售股 质押 日 到期日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途
靳坤 是 1,025,660.00 否 否 2020.7.14 2022.6.10 2022.12.9 海通证券 0.96 0.29 补充流动资金
靳坤 是 12,660,000.00 否 否 2020.7.15 2022.6.10 2022.12.9 海通证券 11.84 3.53 补充流动资金
靳坤 是 23,155,611.00 否 否 2020.7.17 2022.6.10 2022.12.9 海通证券 21.66 6.45 补充流动资金
靳坤 是 12,505,611.00 否 否 2020.7.21 2022.6.10 2022.12.9 海通证券 11.70 3.49 补充流动资金
靳坤 是 2,470,000.00 否 否 2021.2.10 2022.6.10 2022.12.9 海通证券 2.31 0.69 补充流动资金
靳晓堂 是 17,381,178.00 否 否 2020.9.1 2022.6.10 2022.12.9 海通证券 62.64 4.85 补充质押
2、拟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质押前累计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数量 押数量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靳坤 106,884,100.00 29.80% 51,816,882.00 51,816,882.00 48.48% 14.44% 0 0 0 0
靳晓堂 27,748,755.00 7.74% 17,381,178.00 17,381,178.00 62.64% 4.85% 0 0 0 0
合计 134,632,855.00 37.54% 69,198,060.00 69,198,060.00 51.40% 19.29 %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靳坤先生和靳晓堂先生未来 6 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69,198,06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对应融资余额
15,837 万元;未来 6 个月至 12 个月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靳坤先生和靳晓堂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靳坤先生
和靳晓堂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自有房产等,
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发生平仓预警,
靳坤先生和靳晓堂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
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靳坤先生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