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案件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暂时无法判断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诉人董巍、王家华、董荣镛、徐洁、董荣兴、张益波、李少雄、董耀俊、董荣舫、全大兴、朱斌、吴鹏、缪延奇、苏伟利、李玉英等十五名自然人,因与被上诉人北特科技、原审第三人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裕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金融法院(2020)沪74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前述判决及上诉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2021)沪民终9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撤销上海金融法院(2020)沪74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案件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该诉讼的解决方式、解决时间和最终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沪民终961号《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