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9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破产重整有关事项
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4】3582号《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有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
10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计划(草案)之经
营方案》。关注到,产业投资人承诺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启动资产注入,并对
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 4 个会计年度业绩作出承诺并提出未达到承诺的业绩补偿措施。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披露如下事项,并依规落实相关要求。
一、《重整计划(草案)》显示,产业投资人承诺在公司重整程序终结后,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 4 亿元以上,在重整程序终结后第二个至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均达到 5 亿元以上,3 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1.8亿元。请公司、产业投资人及其他相关方:(1)说明上述业绩承诺的测算依据、假设、测算过程及其合理性,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及产业投资人后续资产注入安排等,说明上述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2)结合前述分析说明是否存在重整完成后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可能,并充分提示风险。请财务顾问就(1)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重整计划(草案)》显示,公司在重整程序终结后第二个至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业绩承诺未达标,不足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向花王股份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请产业投资人结合其主要资产情况及资信情况等,说明是否具备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履约保障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公司三季报显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6,964.11 万元;归
母净利润为-8,808.57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8,223.23 万元,同比下降 29.02%。关注到,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仍然面临 2024 年年报披露后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请公司及相关方充分评估公司持续经营等风险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提示经营、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情况。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并核实相关事项,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方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