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07 公司简称:ST 花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金晓斌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金晓斌先生认为公司半年报程序上面半年报应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管理层上面前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已辞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商誉问题上面公司因 2020 年报商誉问题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函;公司法人治理、内控制度还不完善,公司实控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至今未解决等;鉴于以上问题,无法保证公司半年报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
董事会声明:针对金晓斌先生认为的弃权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已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审议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金晓斌先生未参与本次审计委员会表决;公司管理层的变更为公司正常的变更,新管理层的任命
已经过董事会的审议,符合董监高的任命要求,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见公告 2022-001),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且仍在不断完善内控治理;公司目前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结合预重整及重整(如有)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花王 603007 花王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洪斌 肖杰俊
电话 0511-86893666 0511-86893666
办公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电子信箱 hongbin.li@flowersking.com jiejun.xiao@flowerski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614,555,668.56 2,657,216,404.91 -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63,372,404.21 505,789,273.92 -8.3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83,536,218.79 106,616,429.21 -21.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332,954.18 -53,278,900.50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7,585,424.59 -55,411,705.48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089,733.81 99,446,758.35 -112.1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8.89 -4.63 不适用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16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16 不适用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9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 38.62 128,745,000 0 冻结 128,745,000
限公司 法人
吴群 境内自然人 7.50 25,000,000 0 无 0
束美珍 境内自然人 2.48 8,285,100 0 无 0
江苏丹途企业管理咨 境内自然人 2.18 7,252,900 0 无 0
询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 国有法人 2.02 6,741,800 0 无 0
限公司
王小英 境内自然人 1.92 6,400,000 0 无 0
张祥林 境内自然人 1.89 6,285,850 0 无 0
彭菀仪 境内自然人 1.49 4,960,800 0 无 0
胡祖平 境内自然人 1.20 4,006,888 0 无 0
梁富 境内自然人 1.19 3,983,8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吴群和束美珍系表姑侄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
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45)。同日,公司公告北京华夏环宇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公告编号:2022-044)。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镇江市中级人
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
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5)
2022 年 5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2)苏 1181 破申 11 号],法院裁定受理华夏环宇对花王集团重整申请(公告编号:2022-052)。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下达的《决定书》([ 2022)
苏 1181 破 9 号],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的管理人。(公告编号:202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