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3 号)核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郭忠杰、韩松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花王股份 2021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166,004,945.19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02,661.5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77.9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花王股份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出具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在获悉花王股份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的情况后,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进行了现场检查,保荐代表人郭忠杰、韩松前往公司现
场进行了核查工作。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的相关财务资料,深入了解花王股份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对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
二、花王股份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1-9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6,004,945.19 394,519,033.72 -5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802,661.50 6,008,986.79 -147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5,712,158.22 4,204,154.67 -2138.75
性损益的净利润
三、花王股份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发生亏损,主要原因系:(1)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营
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7.92%,剩余合同量较大的在手订单武汉网安项目、遂平县奎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暨生态湿地项目均因故未能大面积开工实现收入,同时公司新项目承接比较缓慢;(2)公司报告期内银行贷款有所减少,现金流减少,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也造成了一定影响;(3)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下降,而工资薪金、折旧摊销,融资利息等固定开支不能同比例下降从而引起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专项检查完毕后,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以下事项:对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花王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本次现场检查中,暂不需要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下降,而工资薪金、折旧摊销,融资利息等固定开支不能同比例下降从而引起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对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 韩松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