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联明股份 股票代码:603006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LianmingMachineryCO.,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05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一四年六月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统
计,2009-2013年,对于在沪市新股上市首日买入金额在10万元以下
的中小投资者,在新股上市后的第六个交易日出现亏损的账户数量占
比超过50%。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
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
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提示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联明股份”)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书全文。
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斌、徐
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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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股份上市前已发行
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徐培华、张桂华、秦春霞、陶永生、黄云飞、杨艳萍、杨燕
华、李政涛、杨华、王少波、林晓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斌、徐
俊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联明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不因徐涛明、
吉蔚娣在公司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培华、李政涛、杨华和林晓峰承诺: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联明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其不因在公司职务的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培华、
张桂华、李政涛、杨华、林晓峰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之子徐斌、徐俊承诺:在实际控制人徐
涛明、吉蔚娣夫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实际控制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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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若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斌、徐
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自然人股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公司股票的,因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吉蔚
娣。
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吉蔚娣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划入公司指定账户;
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
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四、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条件及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收盘价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