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LIANMINGMACHINERYCO.,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0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000.00万股,公司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25.00%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9.93元
发行日期: 2014年6月1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自联明机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机械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 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联明机械回购该等股份。
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机械
斌、徐俊 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自然人股东徐培华、张桂华 、 自联明机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秦春霞、陶永生、黄云飞、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机械上
杨艳萍、杨燕华、李政涛、 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联明机械回购该等股份。
杨华、王少波、林晓峰
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 联明机械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机械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斌、徐俊,董事、高级管理 月。若联明机械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人员徐培华、李政涛、杨华 、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林晓峰
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 在其担任联明机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夫妇,董事、监事、高级管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机械股份总数的百
理人员徐培华、张桂华、李 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政涛、杨华、林晓峰 的联明机械股份。
在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担任联明机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 有的联明机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实际控制人徐涛
夫妇之子徐斌、徐俊 明、吉蔚娣夫妇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联明机械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6月16日
1-1-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
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选择
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外,
公司将综合考虑经营业绩、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等因素,择机发放股票股利。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