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50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受让人增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2017年12月29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晶方科技”)收到股东EngineeringandIPAdvancedTechnologiesLtd.(以下简称
“EIPAT”)通知,EIPAT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EIPAT向大基金转让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21,677,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IPAT与大基金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EIPAT将其所
持公司21,677,75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转让予受让方大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EIPAT 57,160,964 24.56 33,890,269 14.56
大基金 0 0 21,677,753 9.32
注:在本协议签署日,EIPAT已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592,9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8%),减持价格为31.38元/股。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EIPAT
企业名称:EngineeringandIPAdvancedTechnologiesLtd.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ManhatTechnologyPark,Bldg.4,Jerusalem,Israel
办公地址:ManhatTechnologyPark,Bldg.4,Jerusalem,Israel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业务性质:投资
通讯地址:ManhatTechnologyPark,Bldg.4,Jerusalem,Israel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China-SingaporeSuzhou IndustrialParkVentures
Co., Ltd. 24.011%、Neurone VenturesⅡInvestment (Israel) Ltd.& NeuroneⅡ
InvestmentGP.Ltd.,10.068% 、FBRInfinityⅡVentures(Israel),L.P.9.294%、FBR
InfinityⅡVentures, L.P. 8.912%、InfinityⅡAnnex Fund (IE) L.P. 7.774%、Gov
FinancialHoldingsLtd.6.722%、其他股东33.219%
(二)大基金
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占甫
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2014年9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21层
邮政编码:100045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财政部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3%、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公司5.06%、其他股东14.91%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29日,EIPAT与大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股份
EIPAT 拟将其所持晶方科技 21,677,753 股股份(占晶方科技股份总数的
9.32%)转让给大基金。
(二)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对价以2017年12月28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
90%为定价依据。双方一致同意,每一股标的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31.38元,标
的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80,247,889.14元,受让方以人民币支付(如果根据相
关监管要求,受让方必须将转让对价支付至转让方的境外银行账户,则由双方另行约定支付转让对价的币种)。
(三)转让对价支付
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在中国境内开立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可作为本次交易的收款账户,受让方应将转让对价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除非法律或者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如转让方指定中国境内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的,则自交割日后5个交易日内:
1、如在交割日前,根据中国与以色列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中国法律的规定,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豁免转让方就本次交易在中国缴纳所得税并取得经受让方认可的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税收豁免确认文件(以下简称“税收豁免确认”),受让方应将转让对价的 90%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就剩余的转让对价的10%,在受让方用于代扣代缴转让方根据中国法律就本次交易所应承担的除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代缴的转让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应缴纳的经手费以及在中登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和过户费)完成,并取得中国税务机关出具的各项完税证明后,如有剩余,受让方应在取得前述完税证明后5个交易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转让方。
2、如税收豁免确认未在交割日前获得,受让方应将转让对价的80%一次性
支付给转让方。就剩余的转让对价的20%,受让方用于代扣代缴转让方根据中国
法律就本次交易所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代缴的转让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应缴纳的经手费以及在中登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和过户费)完成,并取得中国税务机关出具的各项完税证明后,如有剩余,受让方应在取得前述税收豁免确认及完税证明后5个交易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转让方。(四)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EIPAT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后,于2017年11月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更正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7-043)。EIPAT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EIPAT拟在2017年12
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减持
数量不超过23,270,6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的方式,其中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EIPAT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结果的告知函》,
EIPAT于当日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3,270,6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其中
以协议方式出让公司股份21,677,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2,9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8%)。上述减持完成后
EIPAT持有公司股份33,890,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6%)。
EIPAT本次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交易的影响
大基金本次收购晶方科技的股份,是为了发挥大基金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晶方科技成为全球领先的传感器先进封装与制造企业,进一步提升其技术创新与引领能力,推动其产业化应用规模与产业链布局,带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在传感器领域的创新升级与有效发展,同时为大基金出资人创造良好投资回报。上述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结构状况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EIPAT、大基金将分别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EIPAT、大基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披露。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七、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转让存在可能因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完成的风险,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