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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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77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主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 和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5,888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人民币 16.80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无
(如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 无
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前每股收益 0.85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4 元/股
26.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发行市盈率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2.19 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33 元/股(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68 元/股(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发行方式 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开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98,918.40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2,143.42 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9,004.82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02.83 万元;
3、律师费用:1,067.32 万元;
发行费用(万元,不含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23.58 万元;
税)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含印花税):44.86 万元。
注:(1)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
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23.16 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
税的确定。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合
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
成。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炯 联系电话 0571-86970361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755-81682752
发行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