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7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的项目(以下简称“金汉王项目”或“本项目”)。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1,807,204,582.18 元(含待支付款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燃油”)于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同时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 1,807,204,582.18 元(含待支付款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239,932,922 股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完成本次股份发行,本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239,114,597 股,发行价格为 14.6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3,505,419,992.02 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6,034,356.15 元。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报字[2016]第2117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永久补流计划
1、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 2015 年 9 月制定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调整稿)》,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420,542.00 350,542
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合计 420,542.00 350,542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87,125.18 万元,本项目具
体投入和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36,034,356.15
减:募集资金中介事务费用 2,831,114.60
减:累计使用金额 1,871,251,785.2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245,277,311.79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24,185.93
尚未使用(含待支付款项,见注)募集资金余额 1,807,204,582.18
注:金汉王一期工程尚未支付金额 1,870.38 万元和二期工程尚未支付金额7,877.20 万元。
3、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807,204,582.18 元(含待支
付款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三、募投项目规模变更的原因及永久补流的必要性
1、原募投项目的立项论证情况及其合规性
公司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为: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金汉王技术”)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公司收购金汉王技术 100%股权后,以金汉王技术为主体进行云计算运营中心建设,建筑面积 53,938.42 平方米,建设周期 2 年。建设完成后可用机柜数量 11,000 个,用于出租给下游客户使用。本项目总投资 420,54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350,542 万元。主要投资构成包括:工程费用395,880万元,主要包括通过收购金汉王技术取得土地和房产、房屋建筑装修、机柜的建设成本等;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3,305 万元,主要包括前期咨询费、工程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等;预备费 19,959万元,主要应对未来项目建设价格波动;铺底流动资金 1,398 万元。
济南市工程咨询院对原募投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同时,充分论证了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影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进行了提示,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审批风险、募投项目风险等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稿)》和《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调整稿)》。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于 2015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 7 月 5 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9,932,922 股新股。
综上,原募投项目由济南市工程咨询院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审慎论证,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立项过程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原募投项目目前实施及进展情况
2016 年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 项目完工
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日期
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 350,542 187,125.18 2020.9.30
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合计 350,542 187,125.18
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天柱西路 8
号,距离首都机场 6.4 公里,占地面积 1.62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46 万平方米。
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目前云计
算运营中心建设完成。
金汉王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 3.84 万平方米,建成约当 3,310 个 8KW 机柜。
2018 年 4 月,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客户阿里巴巴集团采购部发出的《金汉王机房需求确认函》,确认租赁金汉王机房 6,000 个 5KW 机柜(机柜数量以实际为准)。后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机柜技术标准调整为 8KW 机柜。2019 年 3月,金汉王一期工程约当 3,310 个 8KW 机柜已开始逐步移交客户团队进行验收测试和设备上架。2019 年 5 月底完成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的客户验收,并于 2019
年 6 月开始正式计费,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与客户双方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签订电费支付的协议并结算每月电费;2020 年 4 月,公司与客户正式签订数据中心合作协议。
金汉王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 1.62 万平方米,目前建成约当 8KW 机柜972个。
二期工程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工,目前正处于客户测试验收阶段。
(1)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一期工程情况如下
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机房楼主体工程部分于2017年10月完成竣工备案并结转为固定资产,2017 年 11 月起,根据当时潜在大客户对数据中心承重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与施工,2018 年 1 月正式开始招投标并启动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机电工程(一期)建设,其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数据中心电气、空调、给排水、弱电、机柜、电力、消防等分项工程,其中主体工程采用 EPC 工程总包模式。
2019 年 5 月 29 日,一期机电工程已通过客户验收并交付使用,实际建成 3,266
个机柜(其中 3,214 个 8KW 机柜,18 个 5KW 机柜,34 个 20KW 机柜),上述
机柜约当计算为 3,310 个 8KW 机柜。
金汉王一期工程投资付款明细表如下:
金汉王一期工程投资明细表(已完工)
具体工程 已签订合同 已经付款金 已付款比例 后续付款
项目类别 名称 供应商名称 或者实际金 额(万元) (百分比) 金额(万
额(万元) 元)
机房楼 装饰工程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
(一期) 局有限公司 1,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