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沪证监决〔2024〕17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讨论;成立了落实整改工作的专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担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刘策担任副组长,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为组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定书中关于“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的问题
经自查,2022-2023,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大宗贸易业务 665,402.60 万元,在 2023 年度报告中,公司将上述单位补充认定为关联方单位。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完整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公司未将上述主体按关联方进行认定,上述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整改措施: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停止开展部分大宗商品业务的
通知”,针对上述企业在履行完已有合同后,不再开展新的业务往来。同时,要求大宗业务部不得开展下述批发业务,具体如下:
自通知下发日停止开展以下业务:
(1)供应商送到或客户自提批发业务。
(2)公司虽能掌控货权但实质掌控时间极短或只能瞬间掌控货权的批发业务,例如:公司虽签订了仓储协议,但自采购到销售时间极短,货物在仓库内瞬间交割的批发业务。
2、对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相关业务流及合同进行梳理和进一步自查,要求业务部门回款按照已签订合同约定的账期收回,并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已陆续下发以下管理要求:
(1)自 5 月起将上述关联方已签订合同的业务履行完毕后停止开展新业务。
(2)针对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尚未交货的销售合同,采取取消合同退回预收货款或取消原合同授信政策的方式尽快回笼资金。
(3)持续关注上述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一旦发生履约异常或资金回收异常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同时按照以下特别程序保障公司利益:
1)发生逾期或违约的次日,由公司大宗贸易运营管理部发出书面形式的催款或催货通知。
2)公司大宗贸易运营管理部发出书面形式的催款或催货通知后超过 30 日仍没有还款或发货,且欠款金额大于 500 万元的,公司大宗贸易运营管理部及时将欠款或欠货材料移交法务部启动司法维权。
3、待整改报告提交后,公司将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针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审议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届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完整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公司出现违规情形,公司董事长提出并经公司讨论决定,在风险警示情形消除前,公司董事长自愿放弃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将最大限度地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5、针对识别关联方关系的问题,公司将指派专职人员梳理完善公司的关联方清单。除通过已有的识别渠道如查询企查查等公开信息、发函询问大股东等,公司还将采用定期审查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关注与特定交易对手的频繁或大额交易以识别关联方,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及疑似关联方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从而准确、全面地识别交易方关系,后续公司将不断审查关联关系,及时
更新关联方清单中的信息。
6、此外,公司近期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关联交易行为的管理,同时公司正在筹划修订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以健全完善企业内部长效关联交易管控机制。公司后续将加强各类业务的规范运行管理工作,并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2023 年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58 亿元、苏州仓
粮油脂有限公司 1.51 亿元、江苏名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64 万元,预付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20 亿元、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0.90 亿元,上述应收款项已于期后全部收回,预付款项所对应的采购合同于期后均已执行完毕。
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苏州名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茂盛合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谊和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及预计回收时间如下:
截至 5 月 24 日应收余额及回款计划(根据公司已签订的销售合同预计回款时
间)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法人公司 截至 5.24 日 预计回款时间 备注
应收帐款余额
苏州仓粮油脂有 上海龙宇数据股 1,752.49 2024/6/9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上海龙宇数据股 2,025.21 2024/6/17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上海龙宇数据股 3,761.25 2024/7/9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上海龙宇数据股 -826.60 2 万吨沥青销售合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同预收款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宇燃油有 3,668.61 2024/6/7
限公司 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宇燃油有 3,756.26 2024/6/22
限公司 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814.06 2024/5/23 已逾期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803.85 2024/5/23 已逾期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790.35 2024/6/12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788.89 2024/6/18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401.39 2024/7/1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781.13 2024/6/30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382.06 2024/7/1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759.98 2024/7/2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764.81 2024/7/4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舟山龙熠石油化 3,680.29 2024/7/15
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苏州仓粮油脂有 小计 24,104.03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上海龙宇数据股 99.32 2024/6/10
工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上海龙宇数据股 1,761.13 2024/6/1
工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上海龙宇数据股 1,500.97 2024/6/23
工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上海龙宇数据股 -1,495.69 3.89 万吨燃料油
工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销售合同预收款
舟山伦启石油化 浙江众程能源有 5,944.83 2024/6/5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舟山龙宇燃油有 224.70 2024/5/27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舟山龙宇燃油有 751.10 2024/6/7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舟山龙宇燃油有 3,784.80 2024/6/15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舟山龙宇燃油有 1,535.88 2024/6/11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舟山龙宇燃油有 1,260.55 2024/6/15
工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舟山伦启石油化 小计 15,367.59
工有限公司
合计 39,471.62
截至 5 月 24 日,公司与上述公司已完成交货的销售合同应收账款扣除未交货
已预收的预收账款后应收账款余额为 39,472 万元。
截至 5 月 24 日,公司与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燃料油销售合同数
量为 4.31 万吨,其中 2024 年 4 月已开票结算 0.42 万吨,剩余 3.89 万吨燃料油销
售合同中,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月已提货 1.41 万吨,由于尚未完成结算,
还未确认应收账款金额。此合同剩余 3.89 万吨燃料油共计货值约 20,152 万元,其
中:已提货的 1.41 万吨燃料油预估货值约 7,304 万元,未提货部分货值约 12,846
万元。另外公司与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已签订 2 万吨沥青业务合同尚未交货,交
货后会形成应收款 8,265 万元。
综上, 已完成交货的销售合同应收账款共计 39,472 万元,已签订销售合同但
尚未交货及已交货但尚未结算完毕的金额共计 28,417 万元。
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截至 5 月 24 日的预付余额及收回计划(根据公
司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预计提货时间):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