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6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3】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按照承诺,上述三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十二个
月,即使用期限分别不超过 2021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和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将上述三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
民币 115,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