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3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按照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即
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0 年 5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 2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募集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