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239,932,922 股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239,114,597 股,发行价格为 14.6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3,505,419,992.02 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3,436,034,356.15 元。2016 年 9 月 19 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
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出
具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733 号)。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36,034,356.15
减:累计使用金额(含中介事务费用) 1,772,326,444.98
减:补充流动资金 1,150,000,0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 238,260,545.12
减:银行手续费 21,451.68
募集资金余额 751,947,004.61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购买的
理财产品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 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6,158,035,783.69 5,941,296,451.57
负债总额 2,184,113,251.91 1,918,581,105.78
净资产 3,973,922,531.78 4,022,715,345.79
项目 2020 年 1 月-3 月 2019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466,124.87 -130,858,552.89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82,456.44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116,071.83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21.2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 50.37% 。由于前期现金管理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主要收益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