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按照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即
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0 年 3 月 18 日。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本次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