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7-05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瓦房店热电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的议案》,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大唐国际瓦房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热电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合并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辽宁大唐国际瓦房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为1,331,003.7578万元(“人民币”,下同),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法定代表人:陈进行。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约23,181,131.5万元,负债总额约
17,219,473.4万元,净资产约5,961,658.1万元,利润总额约178,220.6万元。(以 共2页第1页
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大唐国际瓦房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瓦房店热电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注册地为辽宁省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钻石街金地河畔35-2号,法定代表人:郭瑞先。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项目的投资及策划。该公司主要负责瓦房店热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截至2017年6月30日,瓦房店热电公司资产总额为4,143.05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4,143.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瓦房店热电公司,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瓦房店热电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瓦房店热电公司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无条件承受,所有债务由本公司承担,债权由本公司享有。
3、公司将与瓦房店热电公司(“合并双方”)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及清算报告,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双方将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工作,并完成税务、银行、工商注销等程序。
5、合并双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鉴于瓦房店热电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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