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89 公司简称:中国重工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重工 60198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管 红 王 锦
电话 010-88508596 010-8850859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
语国际中心1号楼 语国际中心1号楼
电子信箱 investors@csicl.com.cn investors@csicl.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17,475,693.95 17,240,677.13 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524,399.88 8,520,427.35 0.05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营业收入 1,620,252.44 1,741,459.82 -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808.60 4,823.75 227.72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41.84 -15,863.13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52,568.88 -301,016.41 不适用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9 0.06 增加0.1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 0.002 2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 0.002 25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48,50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国有法人 34.53 7,872,473,398 581,952,117 无
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 国有法人 7.94 1,810,936,360 86,556,169 无
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 国有法人 6.10 1,390,285,391 1,390,285,391 无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3.83 873,430,059 873,430,059 无
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 国有法人 2.24 511,832,746 0 无
限公司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 国有法人 2.13 486,575,417 49,723,756 无
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其他 1.75 397,909,670 0 无
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 国有法人 1.69 385,109,052 385,109,052 无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1.53 348,529,396 348,529,396 无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 国有法人 1.52 347,571,347 347,571,347 无
团)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的说明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的全资子公司,是中船重
工一致行动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已于2021年3月1日到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除此之外,
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出具《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船舶集团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与
中船重工所属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于 7 月 9 日
披露《收购报告书》,中国船舶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船工业和中船重工 100%的股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中船重工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中船工业合计持有的中国重工 47.63%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船重工,中国船舶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