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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08:京运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9

601908:京运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京
运通”或“债务人”)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1,0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甲方”)控股子公司乐山京运通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乙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十字街 10 号

    3、法定代表人:关树军

    4、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乐山京运通于 2021 年 1 月完成注册登记,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乐山
京运通资产总额 367,982.79 万元,负债总额 39,343.2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9,343.24 万元),净资产 328,639.55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10.69%;该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406.77 万元,净利润-1,360.4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1,0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4、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合同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94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3.25%,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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