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进行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收购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盛宇”
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并进行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投资金额: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0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
资为249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电站项目尚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4年1月15日,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银
阳公司将其持有的宁夏盛宇100%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股权收购完成后,宁夏盛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通过宁夏盛宇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投资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经初步
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4900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
收购及投资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事宜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电站项目尚需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的核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1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公司已对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即银阳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
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银阳公司自2012年开始便与本公司进行合作,并于当
年11月成为了本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2、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正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产品(拉棒、切片、电池组件)生产;太阳能光伏产
品(拉棒、切片、电池组件)的研发、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及国内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太阳
能光伏电站的设计、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的设备安装(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务范围为准)。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5日
实际控制人:李正
(2)交易对方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
片,业务规模从成立之初至今不断发展扩大。
(3)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
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于2012年成为公司的客户,同时其也为公司代建光伏
电站项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宁夏盛宇股权
公司名称: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正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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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的项目建设;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更换其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
2、投资建设3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宁夏盛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总装机
容量为30MW的并网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4900万元,投资方式为自
筹资金与银行贷款相结合。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6月底前并网发电,生产运营
期为25年。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20年,前20年
的上网电价为0.9元/kWh。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为4452万kWh,项目并网后,
年均销售收入约为3424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约为1741万元,投资回收
期约为7年。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扩大光
伏电站的装机容量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
开发整体战略和国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宁夏盛宇100%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200万元。
3、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万元。
4、目标股权的交割
(1)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甲方应尽快促使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完成股权
变更的登记手续,并交付目标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等一切印章与文件。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依法办理完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