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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9-12-3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0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 - 2 -1
    发行人声明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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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持股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南存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二、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009年7月28日,经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派发2.7亿元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12,130.36万元以及自2009年7月1日起至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新产生的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对外捐赠事项
    2009年7月28日,经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2009年下半年将因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补偿正泰集团而分得的款项实施7,000万至8,000万元(含)的公益捐赠。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铜、银、钢材及塑料。2006年、2007年、2008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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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及2009年1-6月,上述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2.29%、48.04%、42.15%及34.98%,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较大影响。2009年1-6月,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由2008年的26.20%提高至2009年1-6月的30.13%。随着原材料价格的逐渐回升,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存在一定的下降风险。
    2、进一步开拓中高端市场的风险
    低压电器产品正逐渐过渡到以智能化、信息化、节能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一代产品。根据本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将加大在中高端市场的开拓力度,开拓中高端市场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产品开发、品牌提升和市场营销等风险。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为10,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45%
    每股发行价格
    【】
    发行市盈率
    【】(按发行后每股收益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39元(根据200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53元(按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净资产按本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亿元
    发行费用概算
    费用总额【】万元,其中:
    承销费用 【】万元
    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路演推介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CHINT ELECTRICS CO.,LTD
    注册资本
    9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南存辉
    成立日期
    1997年8月5日
    住 所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邮政编码
    325603
    联系电话
    0577-62877777
    传真号码
    0577-62875888
    互联网网址
    www.chint.net
    电子信箱
    chintzqb@chin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浙江省政府证券委员会1997年7月21日《关于同意设立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证委[1997]96号)批准,由正泰集团公司(2005年3月更名为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陈国良等25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于1997年7月22日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1997年8月5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4294444-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正泰集团公司及陈国良等25名自然人。本公司设立时正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泰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73.01%,25名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6.99%。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正泰集团公司的前身是经温州市政府温政机[1994]16号《关于同意组建温州正泰集团的批复》批准组建的企业集团——温州正泰集团公司,该公司于1995年更名为正泰集团公司。1997年,为组建本公司,正泰集团公司决定将“五公司”、“六公司”、“七公司”及温州正泰集团三洋电器厂等五家企业中与低压电器产品生产有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相应负债投入本公司。在公司总股本定为3,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事先约定的前提下,正泰集团公司按评估价先从温州正泰集团三洋电器厂等五家企业购买了部分拟投入资产及相应负债作为其对本公司的部分出资,正泰集团公司以自有现金支付购买上述净资产的对价,于正泰电器成立后支付完毕;剩余拟投入的资产及负债由温州正泰集团三洋电器厂等五家企业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了权属分割。同时,“五公司”、“六公司”、“七公司”的投资人亦对“五公司”、“六公司”、“七公司”的资产权属进行了分割。正泰集团公司以从“五公司”、“六公司”、“七公司”分得的净资产以及从三洋电器厂等五家企业购得的净资产共计16,984,885.92元和自有的4,918,114.08元现金投入本公司,出资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01%。“五公司”、“六公司”、“七公司”的“股东”及温州正泰集团三洋电器厂等五家企业中的所有权人或出资人共计22位自然人按各自分得的净资产共计4,057,253.27元及自有现金2,989,746.73元投入本公司。陈国良等3人以自有现金共计1,050,000元投入公司。25名自然人合计持股26.99%。本公司设立后,除陈国良等3人外,其他23名发起人依法将相关实物资产过户至本公司。
    1997年4月21日,温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997]温会验字42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7年4月21日,公司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股款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正泰集团公司以“净资产”及现金共计2,190.3万元作为出资,25名自然人以“净资产”及现金共计809.7万元作为其出资投入公司。资产总额合计4,848.73万元,负债合计1,848.73万元,净资产3,000万元。
    (三)本公司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10,500万股,即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45%。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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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南存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正泰电器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正泰电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除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外,本人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正泰电器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正泰电器股份。”
    2、主要股东情况
    (1)截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名称或姓名
    所持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正泰集团
    657,000,000
    73.0000%
    2
    吴万雄
    1,075,921
    0.1195%
    3
    郑友谊
    1,551,405
    0.1724%
    4
    高亦强
    4,993,429
    0.5548%
    5
    王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