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20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9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8,584,905.66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1,715,094.34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股资金人民币 269,7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5,615,049.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54,384,951.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到位,并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 0005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由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917,471.78 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人民币 32,625.64 元和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1,499,895.14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 璃”)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广发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88375753547)、中信 嘉兴南湖支行(8110801012801603829)和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019640) 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 (359775769945)和工行嘉兴 (120406002900001976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账号 2019年12月31日存
放余额(注)
本公司 中行嘉兴分行 388375753547 0
本公司 中信嘉兴南湖支行 8110801012801603829 0
本公司 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019640 0
安福玻璃 中行嘉兴分行 359775769945 0
安福玻璃 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019764 0
合计 0
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上述所有账户已经完成账户销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90 万吨光伏盖板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4,384,951.00 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9)第 E00193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4,384,951.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
赎回或到期,2019 年度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 1,499,895.14 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认为:福莱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438.50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25,591.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25,591.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无
承诺投资项目投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投入 截至年末累 截至年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向 更项目, 承诺投资 (1) 投入金额(2)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与承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含部分变 总额 (3) 诺投入金额的 (%)(5) 态日期 生重大变
更 差额(4) (5)=(3)/(2) 化
(4)=(3)-(2)
年产 90 万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