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4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成都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及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公司于2023 年4月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将该次修订内容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3 年 4 月)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3 年 4 月)本次《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注:以下内容,“股份”表示删除内容;“股份”表示新增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说明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 因本行可转换债券转
人民币 3,612,251,334 元。 人民币 3,735,735,833 元。 股,股本发生变动调
整。
第二十条 本 行 的 股 份 第二十条 本 行 的 股 份 因本行可转换债券转
总数为 3,612,251,334 股, 总数为 3,735,735,833 股, 股,股本发生变动调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 整。
元。 元。
第三十三条 党 委 发 挥 政 第三十三条 党 委 发 挥 政
治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 治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 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
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在 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在
本行贯彻执行。党委发挥 本行贯彻执行。党委发挥
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 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
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 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
论和决定本行重大事项。 和决定本行重大事项。主
主要职责是: 要职责是:
(一)加强本行党的政治 (一)加强本行党的政治 根据成都市国资委反 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 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 馈意见将党委职责进 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 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 行调整与增加。
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 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
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 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 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
持高度一致; 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 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
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 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
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 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
党组织决议在本行贯彻落 组织决议在本行贯彻落
实; 实;
(三)研究讨论本行重大 (三)研究讨论本行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 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
高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 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权; (四)加强对本行选人用
(四)加强对本行选人用 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本
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本 行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
行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 伍、人才队伍建设;
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本行党风廉政
(五)履行本行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
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 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 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
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 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 向基层延伸;加强对领导
党向基层延伸; 人员监督,全面落实从严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 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违
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 的领导;
业改革发展;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
(七)领导本行思想政治 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
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 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
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 业改革发展;
作,领导本行工会、共青 (七)领导本行思想政治
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本行工会、共青团、妇
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百四十一条 参考同业表述并结合
…… …… 我行实际调整
(四) 现金分红的条件 (四) 现金分红的条件
和最低比例 和最低比例
…… ……
2. 本行年度报告期 2. 本行年度报告期内
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润为正的情况下,本行每 正的情况下,本行每年给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普通股股东以现金方式分
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本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
行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税后
具体分红比例根据本行 净利润的 30%,具体分红
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资 比例根据本行当年经营的
本的充足情况以及未来 具体情况、资本的充足情
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相 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关议案经本行董事会审 要确定,相关议案经本行
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股
批准。 东大会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