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A股、H 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 2021 年 A 股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 股第三季度报告亦登载于 10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行 2021 年 H 股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关于烟台分行购置业务经营用房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晓鹏、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四、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按照内地、香港两地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全权处理与筹备、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